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景德镇)网站消息,近日,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乐平天湖医院作出行政处罚:警告;罚款13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景卫医罚﹝2022﹞7号。
处罚事由: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景卫医罚﹝2022﹞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卫生 |
违法事实: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行为 |
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及参照《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中该条细化标准中从轻处罚标准的规定,予以警告并处壹万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06 |
处罚有效期: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06 |
处罚机关: | 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