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陈丽红)3月8日,四川省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快餐店作出了行政处罚,这是自《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该县开出的反食品浪费首张罚单。
执法人员对红格镇农贸市场某快餐店检查时,该快餐店在其经营场所未张贴任何反食品浪费标识,在消费者已离开的餐桌上,均有大量剩饭、剩菜,有的甚至只动了几筷子,存在明显的食品浪费。该店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之规定,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下一步,该局将加强对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相关工作的检查,宣传普及防止食品浪费的知识,并印发宣传标语,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开展反食品浪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