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武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抚州正东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武宁交超罚[2023]002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抚州正东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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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武宁交超罚[2023]002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违法事实: | 赣FB6729(三轴)重型自卸货车在G220国道线上路段行驶。被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30.26吨,限载25吨,超限超载5.26吨,超限率21.04%。 |
处罚依据: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2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4 |
处罚机关: | 武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 | 武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2360423MB1D62950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