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对池州市明达船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港罚〔2023〕0405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池州市明达船务有限公司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九港罚〔2023〕04054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滩东9999未开展开航前自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滩东9999处罚叁仟圆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4 |
处罚机关: | 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1360400MB17158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