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武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武宁县鸿福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武宁交超罚[2023]002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武宁县鸿福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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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武宁交超罚[2023]002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违法事实: | 赣G45793(四轴)载货汽车在烟港不停车检测点处路段行驶。经江西省治理超限超载管理平台系统显示,车货总质量40.08吨,限载36吨,超限超载4.08吨,超限率11.34%。 |
处罚依据: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5 |
处罚机关: | 武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 | 武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2360423MB1D62950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