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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佛山市海琴湾大酒店有限公司被罚

2023-03-21 17:18: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消息,近日,佛山市南海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佛山市海琴湾大酒店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0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0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1.06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内容给予佛山市海琴湾大酒店有限公司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陆佰柒拾元整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海琴湾大酒店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144060567135925XQ




法定代表人曲范纯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17
公示截止期2024-03-17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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