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消息,近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对佛山市柒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沥综执城建执法罚决NO.0000551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3〕沥综执城建执法罚决NO.0000551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无 | |||||
违法事实 | 佛山市柒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钟边大道地段土名为“排芳”的地段自编B2铺位店外招牌为“深渡”的店铺存在超标社会生活噪声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 | |||||
处罚内容 | 对佛山市柒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伍仟元整 | |||||
违法行为类型 | 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柒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605MA56BWX5XT | ||||||
法定代表人 | 孔祥涛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41****5454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7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17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