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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柒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2023-03-21 17:25: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消息,近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对佛山市柒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沥综执城建执法罚决NO.0000551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沥综执城建执法罚决NO.0000551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佛山市柒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钟边大道地段土名为“排芳”的地段自编B2铺位店外招牌为“深渡”的店铺存在超标社会生活噪声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对佛山市柒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伍仟元整
违法行为类型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柒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1440605MA56BWX5XT




法定代表人孔祥涛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441****5454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17
公示截止期2024-03-17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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