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雷州市康安大药房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雷州市康安大药房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82MA556ED477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莫**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雷市监处罚〔2023〕A1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 ||||
违法事实 | 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1.罚款3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22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22 | ||||
处罚机关 | 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