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江西省德安县交通运输局对开平市硕雅运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3-30 17:46: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德安县交通运输局对开平市硕雅运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德安交罚[2023]00024号。

信用九江

行政相对人名称:开平市硕雅运输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德安交罚[2023]00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2023年3月29日,开平市硕雅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赣CBV979、粤JB795挂号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经查阅粤JB795挂号相关证件资料,该挂车核定为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载货部位为封闭式罐体结构的挂车,运输介质为生石灰,检查发现粤JB795挂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的罐体顶部被开槽并拆除,为了多拉快跑,原本密闭的罐体变成了敞开式厢体。开平市硕雅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2023年3月29日,开平市硕雅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赣CBV979、粤JB795挂号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经查阅粤JB795挂号相关证件资料,该挂车核定为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载货部位为封闭式罐体结构的挂车,运输介质为生石灰,检查发现粤JB795挂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的罐体顶部被开槽并拆除,为了多拉快跑,原本密闭的罐体变成了敞开式厢体。
罚款金额(万元):0.5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29
处罚机关:德安县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德安县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11360426014607129K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连云港港码头实行24小时运转

  • 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 助力中国式 ...

  •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参加 ...

  • 瓜州:打好动物疫病“预防针” 构建 ...

  • 2023秋冬中国国际时装周在北京举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