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德安县交通运输局对江西双平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德安交罚[2023]0002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西双平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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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德安交罚[2023]000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3年3月29日江西双平物流有限公司赣C5C661、赣CPR61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该挂车栏板核定高度是0.6米,实际检查该挂车栏板高度是1.5米,擅自加高0.9米。江西双平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2023年3月29日江西双平物流有限公司赣C5C661、赣CPR61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该挂车栏板核定高度是0.6米,实际检查该挂车栏板高度是1.5米,擅自加高0.9米。江西双平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擅自改装的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29 |
处罚机关: | 德安县交通运输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德安县交通运输局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1360426014607129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