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沅陵县市场监管局对沅陵县移动通信公安路指定专营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沅市监罚决(2023)04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沅市监罚决(2023)040号 |
处罚类别 | 其他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28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60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136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规定,构成了销售未经强制认证的手机违法行为。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销售未经强制认证的手机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 |
处罚机关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1222MB1618179T |
数据来源单位 |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1222MB1618179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