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艾永鑫辉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3〕(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84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3.0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0年投入使用涉案叉车,主要用于该公司货物装卸,一般每天白天8时到晚上8时使用。涉案叉车于2022年12月31日有效检验期限到期,2023年2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涉案叉车定期检验已超期,且处于在用状态。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万零壹佰圆整(¥30,100.00) |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艾永鑫辉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605MA53GGMR0G | ||||||
法定代表人 | 林**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04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4-04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