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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顺德宝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2023-04-10 17:46: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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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顺德宝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没有取得消费者个人单独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北市监行罚罚字〔2022〕252号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没有取得消费者个人单独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的规定,构成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
处罚内容一、警告;二、处罚款10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顺德宝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1440606MA54GK4906




法定代表人臧**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06
公示截止期2024-04-06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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