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4日,江西省药监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赣药监处罚〔2023〕14号),涉及江西易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生产场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赣药监处罚〔2023〕14号
| 江西易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生产场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 江西易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1360124MA38RFHKXL | 张桂虎 | 在未经许可的生产场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1.没收;2.罚款 |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 江西省药品 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 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