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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曲江区一保健食品经营部未按规定公示或者报送年报被处罚

2023-04-19 12:26: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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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韶关市曲江区陈永秀保健食品经营部,该经营部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韶关市曲江区陈永秀保健食品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2440221MA55WGCM58
法人代表姓名:陈**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221********596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韶曲马综执当罚字〔2023〕198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违法事实:经查市场监管业务系统数据,该经营主体因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于2022年07月07日被录入经营异常名录。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佰圆整(¥200.00)
罚款金额(万元):0.02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4
公示截止期:2024/04/14
处罚机关: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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