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3日,消费者陈某到安徽省岳西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在某广场举办的展销会上购买了一台价值2600元的儿童学习机,声称联网后就能直接使用,回家后却根本不能使用,展销会结束后销售方人去楼空,提供的售后电话无人接听,他希望岳西县市场监管局帮助其处理。
岳西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上述学习机包装盒上的电话号码联系了生产厂家和销售方,通过十余天的反复沟通,对方先后以版本升级、系统错误、操作不当、等待更新、后台维护、教材不匹配等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不配合处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的规定,岳西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找到了提供展销会场地的物业公司,说明了事件的原委,并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负责人表示会积极配合,不会让消费者蒙受损失。随后,物业公司依据其与销售方的协议,从相关费用里扣除了2600元作为消费者的购物款,并由岳西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转交给了消费者,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崔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