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广州亨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向消费者提供所经营商品的全面、真实的商品信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佛禅南市监罚字〔2021〕47号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不向消费者提供所经营商品的全面、真实的商品信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
处罚内容 | 一、警告; 二、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亨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101MA59RF3P65 | ||||||
法定代表人 | 陈**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40****365X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24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4-24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