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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国泰平安百货有限公司平谷店作出行政处罚

2023-04-28 17:56: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7日,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国泰平安百货有限公司平谷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平市监处罚〔2023〕9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平市监处罚〔2023〕9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国泰平安百货有限公司平谷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764233269C
工商注册号110117007088373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刘梅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违法事实2022年3月17日,当事人从生产厂家衡水华创宏达纸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0.77元/个的价格购进了5800个可堆肥降解全生物降解购物袋,索要了供货商经营资质,查验了涉案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明。2022年7月8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机构以1元/个的价格购买了30个可堆肥降解全生物降解购物袋作为检验样品,现场封存了30个为备样。截至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时,除抽检样品和备样外,其余可堆肥降解全生物降解购物袋均已售出。经检测,上述可堆肥降解全生物降解购物袋标识、提吊试验项目不符合GB/T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标准,依据《2022年北京市塑料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本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5800元,违法所得为1327.1元,未缴税。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472.9元;没收违法所得:1327.1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3472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1357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7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7-27
处罚机关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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