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4月7日,浙江省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温州融翔电梯有限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苍市监处罚〔2023〕219号
案件名称:温州融翔电梯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温州融翔电梯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陈德最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华商智造园梯维保单位为温州融翔电梯有限公司,单位内部编号为综合楼1号、2号(注册代码为3***************7、3***************8)的电梯最近一次线上维保打卡时间显示为2023年1月27日9:53-14:37和2023年1月27日9:54-14:38。经确认当事人未在上述时间对这2台电梯进行维保作业。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一、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上缴财政。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3-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