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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鼎湖区慧妍养生馆作出行政处罚

2023-05-05 19:05: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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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获悉,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鼎湖区慧妍养生馆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肇鼎市监处罚〔20232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鼎湖区慧妍养生馆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定代表人姓名:

罗细妹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881********146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肇鼎市监处罚〔2023〕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四)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

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五条的规定作出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伍佰元整),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

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25

公示截止期:

2024-04-25

处罚机关: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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