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市坪山新区红米米丽日用化妆品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市监坪处罚〔2023〕碧岭14号 |
处罚名称: | 深圳市坪山新区红米米丽日用化妆品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化妆品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销售生产企业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化妆品,销售未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销售伪造、变造或者冒用证照、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检疫证明、批准证明文件的化妆品,销售化妆品经营者擅自分装、配制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化妆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化妆品,并处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
处罚结果: | 罚款636元;没收非法财物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坪山新区红米米丽日用化妆品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2440300MA5DQPXLX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刘**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8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
地方编码: | |
当前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