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2023年4月,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等传统媒体广告33万余条次。电视、广播、平面广告监测量分别占比67%、28%和5%。
传统媒体涉嫌违法广告量排名前三的商品服务类别分别为: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涉嫌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营养食品、普通食品广告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和出现医疗、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保健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
二、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2023年4月,中心共对1800余家互联网媒体平台发布的广告进行了搜索监测,搜索总量为3618万余条次,其中搜索引擎类媒体占比38%,电商平台类占比23%,新闻门户类占比10%,短视频、论坛等其他类媒体平台共占比29%。
PC端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电商平台和搜索引擎,涉嫌违法问题为招商、医疗诊疗、教育培训等类别。APP类移动端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短视频平台和电商平台,涉嫌违法问题为医疗诊疗、房地产、特殊化妆品等类别。公众号发布涉嫌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教育培训、医疗诊疗等类别。
从涉嫌违法情况来看,4月互联网媒体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商品服务类别分别为医疗诊疗服务、房地产、招商、教育培训、医疗美容服务。其中,搜索类医疗(含医疗美容)广告的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广告中涉及医疗技术、疾病名称等内容;图片链接、视频等形式的医疗(含医疗美容)广告的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未在广告中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房地产广告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未明示价格有效期、未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招商广告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对未来效果、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提示或者警示。教育培训广告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对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
北京市广告与网络交易监测中心
2023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