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交通局对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屈兴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阴交处罚﹝2023﹞302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湘阴交处罚﹝2023﹞3023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6 |
处罚内容 | 责令自行拆除货厢栏板恢复原状,并处人民币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
违法事实 | 2023 年 04 月 27 日 10 时 20 分,湘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塘中队执法人员明银根 、 朱素(执法证号:18060817021 、18060817046)等 4 人在 XJ04 线三塘镇吴公村路段进行交通运输执法检查时,发现湘 FZ5785 东风牌二轴中型自卸货车载运黄泥土由南往北方向驶来,执法人员立即示意靠边停车后,向驾驶员徐开出示了执法证件,经现场检查发现:该车(车辆所有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屈兴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本次运输未超限,湘 FZ5785 东风牌二轴中型自卸货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但其车厢两侧栏板高度与《道路运输证》照片明显不一致,现场执法人员与徐开共同测量该车货厢栏板内部尺寸为 1300mm,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栏货厢内部尺寸标注高为 800mm,加高 500mm。 |
处罚依据 | 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对当事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屈兴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作出责令自行拆除货厢栏板恢复原状,并处人民币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湘阴县交通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624006386258A |
数据来源单位 |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624006386258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