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钛植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万元。这也是该公司不到两个月内第二次因广告违法被处罚。
京朝市监处罚〔2023〕436号显示,当事人在注册地址主要从事医疗口腔服务经营活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11日,当事人为宣传其医疗口腔服务项目,在官方网站发布页面广告(网址:www.taizhidental.com/a/zhenliaoxiangmu/)。广告内容具体为当事人口腔科专科门诊所使用的技术特点介绍,包含有当事人为消费者提供种植牙服务所使用的五种种植牙技术的简介。这五种种植技术分别是“韩国Dentium种植系统”、“瑞士ITI种植系统”、“瑞典NOBEL种植系统”、“瑞典Astra种植系统”和“美国ET种植系统”。此外,在该页面还有“第5代FM生态种植牙系统”、“普通种植牙”以及“即刻种植技术”、“全口种植技术”特点介绍的文字和图片展示。上述广告由当事人行设计、制作、发布,广告费无法计算。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并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5月11日。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2023年3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罚款607.4元。其违法事实为:当事人主要从事口腔牙齿类医疗服务业务。当事人于2022年9月15日在视频APP中上线本案中口腔牙齿医疗广告。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当事人于2022年9月22日将上述广告下线。上述广告广告费用为607.4元。
此外,在2022年及2021年,该公司还曾被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数次行政处罚,合计被罚金额2万多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钛植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赵宏宇。经营范围包括口腔科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