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湘阴县康之健门诊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阴市监处罚2023-13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湘阴市监处罚2023-137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9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违法事实 | 2023年3月1日,我所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购进“平安卫士”一次性使用气流雾化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食药监械生产许20160023号)时,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遂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湘阴市监当处{2023}03-005号)和《责令改正通知书》,(湘阴市监改通{2023}03-032号),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处罚,并责令当事人在2023年3月6日前改正上述违反行为。2023年3月10日,当事人购进“海利医生”暖暖贴(生产许可证编号:皖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030号)时,仍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3年3月14日,被本局查获。 |
处罚依据 | 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 |
处罚机关 |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62435556012X3 |
数据来源单位 |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600MB18602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