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应急管理局对湖南新创智绿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长雨花)应急罚﹝2023﹞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湘长雨花)应急罚﹝2023﹞11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8 |
处罚内容 | 给予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2.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2年11月17日5时50分许,在长沙市雨花区花侯路黎锦苑小区对面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牌照为湘ADF1188的轻型箱式货车与一辆无牌三轮车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雨花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等,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经事故调查组依法调查后,向区政府提交了《雨花区花侯路黎锦苑小区对面路段“11·17”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并经雨花区人民政府批复,认定湖南新创智绿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驾驶员石佳鑫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1次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 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处罚机关 | 长沙市雨花区应急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111MB1562216A |
数据来源单位 |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111MB1562216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