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世纪明珠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佛禅市监处罚〔2023〕49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4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并作出一般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45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世纪明珠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604MA553N4G6N | ||||||
法定代表人 | 卢**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6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5-16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