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见基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容市监行罚罚字〔2023〕44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6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6436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生产的洗衣机龙头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构成了生产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洗衣机龙头(型号:KS721B,生产日期:2022年8月25日)8件(包含备样2件); (二)罚款650元; (三)没收违法所得64.36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见基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606779992575Q | ||||||
法定代表人 | 卢**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40****3654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6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5-16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