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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江市江城区花花公子服装店作出行政处罚

2023-05-23 14:35: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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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近日,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江市江城区花花公子服装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阳市监处罚〔2023〕NE3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阳江市江城区花花公子服装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0000000000000000X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441702600513066

-

-

-

法定代表人

谢作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阳市监处罚〔2023NE33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上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事实。

违法事实

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214月份从广州市玉兰公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衬衫摆放在店内销售,共购进5件,进货价80/件,销售价100/件,至本局立案时止已全部销售。经核算,上述产品销售货值金额合计500元,获得销售利润金额100元。上述的产品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FZ2300044),所检项目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样本的所检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29862-2013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罚款750元。12项罚没款合计85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75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1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22

处罚机关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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