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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杨某某五金商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平市监处罚〔2023〕129号

2023-05-23 17:35: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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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市杨玉国五金商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平市监处罚〔2023〕12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杨玉国五金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7MA00MEDAXX
工商注册号110117600028639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杨**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在其库房内发现无牌可调燃气调压器1个,因怕浪费,遂在其经营场所(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山东庄村)内以42元进行销售。当事人销售的燃气调压器不符合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规定: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输出压力均应不可调节。尚未销售,就被我局执法人员发现,发现后,当事人当场进行了销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50元;
罚款金额(万元)0.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9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8-19
处罚机关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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