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对新余市宇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交罚〔2023〕0105A02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余市宇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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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九交罚〔2023〕0105A0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
违法事实: | 2023年3月2日11时0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通江大道路段开展行政检查时发现,新余市宇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海林驾驶车号为赣K85730(四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行驶。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为83.05吨,限载31吨,超限超载52.05吨,属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给予了罚款260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2.6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22 |
处罚机关: |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136040001458254X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