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江西省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对瑞昌市宏兴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5-24 15:49: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对瑞昌市宏兴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共青交罚【2022】01B029号。

信用九江

行政相对人名称:瑞昌市宏兴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共青交罚【2022】01B029号
违法行为类型:超限运输
违法事实:2022年09月04日12时12分,瑞昌市宏兴物流有限公司 邱太忠驾驶车号为赣GE2513(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为50.670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1.670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违法事实证据确实充分,有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车辆检测单、询问笔录为证
处罚依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0.05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22
处罚机关:江西省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江西省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11360401MB16757120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宠物咖啡馆里待半天成为新时尚

  • 宠物食品产业迎来发展风口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检测室人 ...

  • 河南省渑池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食品 ...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构建现代先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