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浏阳市和兴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交罚字﹝2023﹞第54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长县执交罚字﹝2023﹞第542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8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壹拾贰元伍角肆分(¥12.54); 2.罚款:伍仟元整(¥5000)。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1254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交 |
违法事实 | 2023年04月19日14时30分,春华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长沙县妇幼保健院东门炭头冲路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彭俊冰驾驶车牌号为湘AD20485的比亚迪牌小型轿车通过和行神州司机端APP软件,从长沙县星沙街道三区承接一名乘客前往长沙县妇幼保健院进行营运。经查,湘AD20485比亚迪牌小型轿车车辆所有人为长沙芸迪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为彭俊冰,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驾驶员彭俊冰通过和行神州司机端APP软件将湘AD20485比亚迪牌小型轿车注册为浏阳市和兴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用户,该公司通过APP将此单派发给驾驶员,所得收益直接支付至该公司后,分派其中部分费用给驾驶员,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此次订单共收取车费12.54元。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彭俊冰提供湘AD20485比亚迪牌小型轿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驾驶员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员彭俊冰表示湘AD20485比亚迪牌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自己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另案处理),所以无法出示。2023年04月23日,浏阳市和兴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公司员工彭定斌携带相关证件来我局接受询问调查,并对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进行签字确认,承认其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处罚机关 |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12135555888XX |
数据来源单位 |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12135555888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