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我市某保健用品店存在夸大药品疗效、欺诈老年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接举报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该保健用品店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营业场所及储存仓库存有“补肾填精胶囊”、“壮阳丹”(同“藏药壮阳丹鸿升牌上园红胶囊”)、“藏域强根宝”、“黄金肾力源”、“狼1号”、“速效延时伟哥”6种产品,以上产品外包装标注内容和店内发放的宣传单内容均宣称含有治疗功效,除“速效延时伟哥”的批准文号信息不详、无法判定性质外,其余5种产品的批准文号信息均为“食健字”或“食准字”。随即,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6种产品共计2832盒予以扣押,并抽样送检。
根据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上述6种产品均检出含有“西地那非”或“他达拉非”等药物成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添加‘西地那非或他达拉非’等那非类物质的食品都属于有毒有害食品”,当事人涉嫌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俗称“伟哥”,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药物成分,在使用上有很多禁忌,不当误食可能造成消化不良、血压下降和心输出量下降等不良反应,过量服用会使心脏发生异常的几率增加,并有可能造成心源性猝死,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悉,今年以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此类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的情况,高度重视,积极联合公安、检察部门,采取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铲除违法违规行为滋生土壤。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食品安全问题,强化行刑衔接,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大对民生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