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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优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35000元

2023-05-31 16:25: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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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湾)应急罚〔2023〕9号】,涉及深圳市全优工程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全优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061G5D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黄全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湾)应急罚〔202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违法事实

深圳市全优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以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七条和第十五条第(十)项的规定,应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以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七条和第十五条第(十)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深圳市全优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3.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26

处罚机关

惠州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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