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刘景亮农家餐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延市监处罚〔2023〕39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延市监处罚〔2023〕39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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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刘景亮农家餐厅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工商注册号 |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 |
违法事实 |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2023年3月8日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八达岭镇所接到区局派送的北京市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电话登记单,投诉举报者称:“自己3月6日在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岔道村125号刘家老店,购买了勇闯天涯啤酒,生产日期2022年1月15日,保质期270天,玻璃瓶装,来电反映实名举报投诉超市售卖过期食品。”。2023年3月8日13时34分至14时00分,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岔道村125号牌匾名称“刘家老店”的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刘景亮农家餐厅处理投诉举报并对投诉现场检查。于经营场所餐厅销售饮料的冰柜中发现销售的勇闯天涯牌啤酒,净含量:500ml,生产日期2022年01月15日共1瓶,保质期270天。已超过保质期,当场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勇闯天涯牌啤酒,净含量:500ml,生产日期2022年01月15日共1瓶,保质期270天,共1瓶;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1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02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9-02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