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市家和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因销售过期食品(调味料)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深市监罗处罚〔2023〕东湖35号显示,该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事由为:食品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许进秋。
天眼查信息平台显示,深圳市家和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此前也曾因食品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00元。该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1年5月6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反映2021年4月30日在当事人处购买到过期食品“游世佳族红豆爆酱面包”1包。执法人员随后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未现场发现货架上有“游世佳族红豆爆酱面包”在售。2021年5月8日,当事人到东湖所接受询问调查,承认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事实,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经查实,当事人于2021年4月30日销售的“游世佳族红豆爆酱面包”,生产日期2020年10月13日,保质期为120天,销售时已过期。该批次“游世佳族红豆爆酱面包”共进货5包,其他4包在保质期内销售完,没有库存。上述“游世佳族红豆爆酱面包”进货价为2.3元/包,销售价为4.5元/包,本案货值金额为4.5元,违法所得为2.2元。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家和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日用品、水果、蔬菜、禽畜生肉、蛋、水产品、母婴用品、玩具、鞋、服装、保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文具的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