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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毓鸣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京密市监处罚〔2023〕2611号)

2023-06-07 16:13: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毓鸣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市监处罚〔2023〕26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市监处罚〔2023〕261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毓鸣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8MABMU20G7R
工商注册号110118033474079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丁明亮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在其美 团平台网店众禾达连锁超市(密云店)销售的“牛栏山56度二锅头清香型白酒”购进价格为4.7元/瓶,188元/箱(每箱40瓶);销售价格为6元/瓶,240元/箱(每箱40瓶),当事人在其网店标注上述商品名称、规格、价格计量单位等内容时将6元/瓶的价格错标为“牛栏山56度二锅头清香型白酒100ml*40瓶/箱、¥6”,价格标注错误,当事人未对销售商品按规定明码标价。上述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05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9-05
处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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