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近日,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并罚款360000元。
京昌市监处罚〔2023〕547号显示,当事人依托其自建“寺库奢侈品”APP开展网上服装、鞋帽、箱包、首饰等奢侈品销售经营活动。消费者通过在其平台上注册后,下单购买商品并线上先行支付货款,后由当事人给消费者发货。自2022年1月13日以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在当事人平台上下单付款后长时间不发货、以各种借口不退款。经调查,当事人以系统升级、已向财务催退款、不明确告知消费者退款时间等手段,故意拖延消费者的退款申请。
事实上,寺库不发货不退款的投诉屡见不鲜,去年,本网也就此进行了相关报道。有消费者询问,已经看到寺库被处罚36万元,但是他们的款项什么时候能退回到自己的手里。中国质量新闻网就此问题拨打寺库相关电话。
针对不发货不退款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你说的这些我没法答复你,你拨打座机问吧。”并称自己不知道座机电话号码让本网自己去查。事实上,此前,本网已经多次拨打寺库官网所留座机电话号码,但均无人接听。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寺库的投诉已经达到2万多条,不少消费者反映的均为不发货不退款,甚至有消费者称已经两年了都没退款。
本网在向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致电时,该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寺库不发货不退款情况高度重视,早前已专门抽调人员成立了工作专班来解决相关问题。他还表示,如果寺库依然不发货不退款,相关消费者可以拿着打印好的相关行政处罚书到法院去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在早前的报道中,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俊丽律师曾表示,一般平台会规定退款的时间,如果商家没有在约定时间退款,则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商家退款,还可以要求商家支付逾期退款的利息损失。“一般而言,通过平台购买商品,商家均会在页面标有发货时间,因此如果未按照商家标明的时间发货的则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