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北京永安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2023-06-14 15:56: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永安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市监处罚〔2023〕42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永安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BLX0532H
工商注册号110102033533364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于*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2023年03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北京市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9号1号楼二层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提供彩色塑料吸管给顾客使用的行为,涉嫌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行为。2023年3月16日我局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涉嫌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13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9-13
处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产品质量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世界认可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强制 ...

  •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建设质量强国 ...

  • 古村里的青年创客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