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大类食品11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1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晋中市榆次区斌儿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其中二甲戊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二、朔州百福时尚商贸有限公司平鲁分公司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嗪、噻虫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朔州市平鲁区二翠新鲜瓜果蔬菜门市销售的、标称保定市创发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干榨黄酒,其中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阳城县锦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红薯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