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为落实《节约能源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及《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家电、卫浴等相关产品经营单位开展了能效水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洗衣机、家用净水机、坐便器等商品。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均要求在2022年4月1日前全部标注水效标识,目录中新增的淋浴器和净水机,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2022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3年7月1日前标注水效标识。
那什么是水效标识呢?
水效标识,是指采用企业自我声明和信息备案的方式,表示用水产品水效等级等性能的一种符合性标志。其目的是为推动节水技术进步,提高用水产品水效,促进节水产品推广。水效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中文名称“中国水效标识”;英文名称“China Water Efficiency Label”;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产品规格型号;水效等级;水效指标;依据的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水效信息码。
哪些产品需要标注水效标识?
根据国家组织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二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水效标识将覆盖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淋浴器、净水机等生活用水产品。
温馨提示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位经营户与消费者,水效标识应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产品通过网络交易的,还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标识。消费者如购买到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目录内产品请及时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通讯员 骆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