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根据线索,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公司涉嫌产销不合格燃具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从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6月28日,该公司产销至外省某厨房设备经营部不合格的商用燃气燃烧器具72台,另有多台在各地被当地检测判定不合格。
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217062元、没收违法所得108531元。(来源:义乌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