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海港口腔诊所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深市监盐处罚〔2023〕盐田14号显示,该诊所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罚款200元。处罚事由为:广告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6月29日。深圳海港口腔诊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钟国山。
查询天眼查平台了解到,深圳海港口腔诊所成立于2004年7月,经营范围包括口腔科诊疗。在行政处罚方面,2020年,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发现该诊所存在未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未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该局对诊所予以警告。2019年则成为该诊所被处罚最多的一年,有4次记录;其中涉及两次药品违法行为,分别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局罚款600元和1654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