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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慧明盛旺商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昌市监处罚〔2023〕764号

2023-07-05 16:15: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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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慧明盛旺商贸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76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慧明盛旺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7E2R2A1C
工商注册号110114032478489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张**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在雪花清爽啤酒(生产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保质期360天)过期后共销售了4瓶,进货价是2.75元一瓶,销售价是4元一瓶;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取得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6元,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6元。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600元;没收违法所得:16元;
罚款金额(万元)0.2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1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0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0-04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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