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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世恒润(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怀市监处罚〔2023〕1181号

2023-07-05 16:16: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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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东世恒润(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市监处罚〔2023〕118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世恒润(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6L16839890L
工商注册号110116600371038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孙**
违法行为类型《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
违法事实东世恒润(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邬辣妈蒜蓉素牛排包装规格100g,价签标注110g,售价4元,经查,共购进该商品15袋,剩余8袋,售出该商品7袋,以及该超市未按要求收取提供给消费者的塑料袋钱,经查当事人柜台收取塑料袋钱,但熟食区提供的塑料袋未收费用。
处罚依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0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0-04
处罚机关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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