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2023年第6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和实施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检出13组批样品实物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包括,标称天津醒狮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飞鸽FLYING PIGEON”电动自行车、标称无锡邦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由行CZYMH”电动自行车、标称浙江钻豹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星钻豹ZUB”电动自行车、标称天津华贵源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绿能LVNENG”电动自行车、标称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立马LIMA”电动自行车等。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产品时,选择有CCC强制性认证标识、有产品合格证明、三包有保障的产品;不要选择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以免给自身和他人带来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