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义务未履行 举办单位受处罚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首例展销会举办者违法行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展销会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展示也是服务于特殊消费群体(老年,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一项经营活动,其销售形式五花八门,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尤为盛行,由于办展门槛低,存在的问题也日渐显现。近日,铜陵XX展览策划有限公司在未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资质的情况下,允许其进入市场销售食品,被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这也是该局查处的首例展销会举办者违法行为。
2023年5月25日,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铜陵XX展览策划有限公司在宣城市宣州区大唐御苑57号商业一楼举办的展销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参展商蔡XX经营的奶粉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且蔡XX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调查,当事人铜陵XX展览策划有限公司作为展销会的举办者,未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其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宣州区市场监管局认为,铜陵XX展览策划有限公司作为展销会的举办者,因工作忙碌及对《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不够了解等因素,未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参展商蔡XX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蔡XX进入市场销售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了未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的违法事实。故给予该展览策划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0.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展销会为基础的会展业迅猛发展,愈来愈成为城市经济或是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一道亮点,但在繁荣的背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废止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审批商品展销会登记,办展的门槛降低,这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商品展销会提出了新要求。下一步,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将调整对展销会的监管重点,由准入把关转向对展销活动的行为监管,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采用必要的监管手段,作好展销会的监管与服务,全力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 秦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