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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宁县东乡水泥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0元

2023-07-07 14:53: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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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广宁县交通运输局对广宁县东乡水泥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肇宁交罚[2023]0040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宁县东乡水泥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23739881168U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陈诗国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肇宁交罚[2023]004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货运源头单位为超限超载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

违法事实

2023年06月19日10时2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宁县东乡水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广宁县东乡水泥有限公司(货运源头单位)于2023年6月18日14时58分有为粤H76322重型货车超标准装载、配载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粤H76322重型货车过磅单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执法现场照片信息表为证。

处罚依据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二条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贰万元整(2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05

处罚机关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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