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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洋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处罚

2023-07-07 14:50: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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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桥)应急罚〔2023〕49号】,涉及东莞市洋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洋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X16QA3F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茹开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桥)应急罚〔2023〕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05

处罚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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